渝工商發〔2018〕21號《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廢止〈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準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意見〉等8件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按照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開展涉及著名商標制度的地方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法〔2018〕5號)要求,市局決定對涉及著名商標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