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施行〈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申報表〉的說明》2018年修訂版(全文)為進一步規范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提高經營者集中申報和審查效率和透明度,方便經營者申報,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及《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指南》、《金融業經營者集中申報營業額計算辦
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令2009年第10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商務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制定《金融業經營者集中申報營業額計算辦法》,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