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上〔2018〕284號 關于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試點創新企業股票或存托憑證上市交易實施辦法》的通知:為了規范試點創新企業股票、存托憑證在本所上市和交易,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根據《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本所制定了《深圳
深證會〔2018〕230號 關于發布《試點創新企業股票或存托憑證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的通知:為規范會員開展試點創新企業股票或存托憑證經紀業務,向投資者充分揭示相關風險,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試點創新企業股票或存托憑證交易,根據《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
深證上〔2018〕282號 關于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紅籌公司存托憑證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指引》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的若干意見》《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試點創新企業股票或存托憑上市交易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起草了《深圳證
證監會公告〔2018〕34號《中國證監會關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
銀保監發〔2018〕65號《中國銀保監會關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專項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為發揮保險資金長期穩健投資優勢,參與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流動性風險,加大保險資金投資優質上市公司力度,現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專項產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全文:一、按照《指導意見》第十條的規定,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但應當符合《指導意見》關于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