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辦〔2016〕4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支持工會工作的通知》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打造創新型“三個強省”、建設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共安徽省委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實施意見》(皖發〔2015〕18號)要
皖工發〔2018〕2號《安徽省地方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實施辦法》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精神,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支持工會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全省工會經費稅務代收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深化
遼工發函字〔2018〕2號《遼寧省總工會關于暫緩代收建會籌備金的函》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在遼寧經濟發展處于滾石上山、爬坡過坎的特殊時期,為更好支持企業發展,自2018年2月1日起,暫緩代收工會建會籌備金三年。請各繳費人按照規定嚴格執行,如實申報
湘發〔2015〕16號《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實施意見》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中發〔2015〕4號,以下簡稱《意見》),推進新形勢下黨的群團工作創新發展,開創我省黨的群團工作新局面,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