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發改投〔2018〕26號《上海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報送限額以上內資鼓勵類項目進口設備減免稅相關申報材料的通知》根據《海關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投資總額在5000萬元及以上內資鼓勵類項目減免稅確認有關工作的通知》(署稅發字〔2017〕116號),為保持鼓勵類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征關稅政策執行的連續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署稅發字〔2017〕116號《海關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投資總額在5000萬元及以上內資鼓勵類項目減免稅確認有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