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通字〔2008〕46號 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中央企業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的意見》的通知:為落實好中央企業離休干部的生活待遇,確保離休干部醫藥費得到切實保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中央組織部、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落實離休干部離休費、醫藥費的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