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0號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7年11月2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