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持續開展“減證便民”的要求,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改善稅收營商環境,稅務總局決定再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同時,對本決定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一批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1號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0號
《國家稅務總局蚌埠市稅務局關于發布修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蚌埠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
國家稅務總局阜陽市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阜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放管服”改革、排除限制競爭涉及的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涉及的文件清理工作,我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F將《全文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
《國家稅務總局淮安市稅務局關于公布繼續執行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淮安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