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辦農〔2018〕22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農藥監督管理的通知》農藥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其生產和使用事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安全。近年來,一些地方農藥制假售假現象屢禁不止,非法生產銷售禁用農藥隱患尚未消除,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時有發生,暴露出農藥監管措施落實不到位、安全隱患突出等問題。在當前全面
農辦農〔2018〕17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百草枯監督管理的通知》自2016年7月禁用百草枯水劑以來,各級農業部門采取一系列監管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百草枯水劑禁而不絕的問題在一些地區仍然存在,致使服用百草枯自殺事件時有發生。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進一步加強百草枯監督管理,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餐飲服務提供者禁用亞硝酸鹽、加強醇基燃料管理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為防止誤食亞硝酸鹽導致食物中毒、誤飲甲醇導致人身傷亡,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餐飲服務提供者禁用亞硝酸鹽、加強醇基燃料管理公告如下: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環境保護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和河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工作部署要求,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規范推進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域(以下簡稱“禁用區”)工作,現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