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淮安市淮安區稅務局關于發票票種及啟用新發票監制章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淮安市淮安區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號
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取消部分普通發票的通告: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2009〕142號)的工作要求,我局決定從2018年7月1日起,在重慶市范圍內取消部分普通發票,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