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取消部分普通發票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2009〕142號)的工作要求,我局決定從2018年7月1日起,在重慶市范圍內取消部分普通發票,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取消部分普通發票的種類
(一)取消《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手工發票(3聯手工百元版,規格:190mm×105mm)》;
(二)取消《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4聯平推電腦版,規格:241mm×177.8mm)》;
(三)取消《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3聯平推電腦版,規格:190mm×101.6mm)》;
(四)取消《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1聯卷式電腦版,規格:76mm×152.4mm)》。
二、取消部分普通發票的時間安排
自2018年6月1日起,重慶市國家稅務局將停止供應上述4種普通發票,納稅人結存的上述4種普通發票可以繼續使用到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取消上述4種普通發票,納稅人不得再繼續開具使用,并應當在2018年7月31日前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上述4種普通發票的驗舊繳銷手續。
三、取消部分普通發票后納稅人可繼續使用的票種
2018年7月1日取消上述4種普通發票后,原使用該4種普通發票的納稅人,可以按規定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3聯平推電腦版,規格:210mm×139.7mm)、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1聯卷式電腦版,規格:76mm×177.8mm)或通用定額發票。
特此通告。
重慶市國家稅務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