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國稅發〔2018〕45號《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服務安徽五大發展的實施意見》為全面貫徹、深入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五大發展行動計劃(修訂版)〉的通知》(皖發〔2017〕45號)要求,現結合全省國稅工作實際,就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積極服務我省五大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