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通字〔2018〕33號《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國家賠償法律文書(式樣)〉的通知》現將修訂后的《公安國家賠償法律文書(式樣)》印發給你們,自2018年11月1日啟用,2014年6月公安部印發的《公安國家賠償法律文書(式樣)》同時廢止。辦理國家賠償案件中需要的其他法律文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海關總署關于調整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轉關貨物監管辦法〉等6部規章法律文書格式文本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03號
高檢發研字〔2017〕7號《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檢察法律文書說理工作的意見》(2017年修訂版全文)為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對2011年8月印發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檢察法律
當事人注冊登錄道交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平臺以后,不僅可以在平臺上實現損失確定、賠償預判、鑒定、一鍵理賠,還可以得到提起訴訟、在線繳費、庭前調解、在線開庭、自動生成法律文書等服務
現將海關總署令第235號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A型)的暫行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暫行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監管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辦法》等規章所涉及的法律文書及清單格式予以公布,自2018年2月
《海關總署關于公布保稅監管場所相關規章所涉及法律文書及清單樣式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4號:現將海關總署令第235號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A型)的暫行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暫行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