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做好2017年度本市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 滬國稅函〔2018〕18號 各區稅務局、市稅務三分局: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 》( 國稅發〔2009〕79號 )的規定,現將本市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做好2017年度本市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 滬國稅函〔2018〕18號 各區稅務局、市稅務三分局: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 》( 國稅發〔2009〕79號 )的規定,現將本市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滬國稅函〔2016〕96號《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修訂〈企業政策性搬遷搬遷開始受理規程〉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以下簡稱“40號公告”)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