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發〔1996〕17號《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010年修訂版全文(1996年6月18日民政部民行發〔1996〕17號,2010年12月27日民政部令第38號《民政部關于廢止、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根據《地名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配企業資格認定辦法》民政部令第29號: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 規定,制定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61號《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已經2018年7月27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