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釋〔2019〕19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為保證人民法院正確認定案件事實,公正、及時審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民事審判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法發〔2019〕20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的意見》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總體部署,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法釋〔2019〕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為正確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嚴格保護生態環境,依法追究損害生態環境責任者的賠償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法釋〔2012〕19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正確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法釋〔2018〕16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為規范互聯網法院訴訟活動,保護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確保公正高效審理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結合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就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相關問題規定如下。
法釋〔2018〕1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為正確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就保險法中財產保險合同部分有關法律適用問題解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