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9〕16號)規定,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后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0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并及時告知納稅
財社〔2019〕225號《財政部退役軍人事務部醫療保障局關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為進一步加強中央財政退役安置補助經費、優撫對象補助經費、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經費等資金管理,明確資金實施期限,強化預算績效管理,現將《財政部民政部關于印發〈退役安置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4〕187號)、《
《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有源醫療器械使用期限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通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23號
鄭建文〔2019〕43號《鄭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領域建造師資格“掛證”自查自糾的補充通知》根據住建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自查自糾期限延長至2019年3月31日。為更好落實住建部和省住建廳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時糾正自查
交海批〔2019〕1號《交通運輸部關于國際航行船舶臨時進入海南省部分非開放水域期限的批復》
財稅〔2018〕144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對廢礦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費稅政策實施期限的通知》為進一步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廢礦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3〕105號)實施期限延長5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自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