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發〔2018〕16號《自然資源部關于調整〈關于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有關規定的通知》為深入推進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淘汰落后產能,釋放優質產能,改善煤炭供應結構,保持市場供需動態平衡,《國土資源部關于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土資規〔2016〕3號)中“從201
法〔2017〕369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認真貫徹實施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有關規定的通知》為進一步規范民事訴訟活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提升民事審判和執行工作水平,現就正確理解和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民訴法解釋》)有關規定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