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2018〕9號《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新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7月30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根據《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我省一、二、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至1900元、1700元、1500元,最新工資標準從2018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
豫政〔2018〕26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河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令第141號),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省政府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請認真貫徹執行。
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再次調高,自2018年10月1日起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元。
廈府〔2017〕404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企業部分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一、用人單位職工(不含按政策規定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交部分的費率由14%調整為12%;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不含按政策規定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人員)繳交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的下限調整與我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一致,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逐步提高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收入水平,使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的要求,省政府決定從2017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F通知如下: 一、全省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