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2019年修訂版全文)(1988年11月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號公布;根據1996年12月2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號第一次修訂;根據2000年12月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號第二次修訂;根據2011年12月1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58號第三次修訂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規定》(2019年修訂版全文)(2010年1月29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7號公布;根據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3號公布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個
《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全文)(2000年1月1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號公布;根據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3號公布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個體工商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全文)(2011年9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56號公布,根據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3號公布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個體工商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4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等四部規章的決定》已于2019年7月30日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第11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工商企監〔2017〕11號《武漢市工商局關于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的指導意見》為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適應企業監管工作新常態,加快建立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的強制退出機制,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