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2023年修訂版全文)【附PDF版+word版下載】(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發展慈善事業,弘揚慈善文化,規范慈善活動,保護慈善
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國家稅務局、云南省地方稅務局、云南省民政廳關于云南振英潤云公益基金會具有2017年度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告 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國家稅務局、云南省地方稅務局、云南省民政廳公告2018年第2號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文藝發〔2015〕13號《文化部關于印發〈國家美術作品收藏和捐贈獎勵項目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第一條 為鼓勵藝術家、收藏家和社會各界向國家捐贈優秀美術作品,推動各地政府和有關單位增加美術收藏經費投入,加強國家對優秀美術作品的收藏,保護和弘揚優秀民族文化,發展和繁榮我國美術事業,文化部設立國家美術作品收藏和捐贈獎勵資
閩財稅〔2018〕24號《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福建省民政廳關于2017年度福州開元志業文教慈善基金會等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的公告》
閩財稅〔2018〕23號《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福建省民政廳關于2018年度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的公告》
閩財稅〔2018〕22號《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確認福建省紅十字會等群眾團體獲得2018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