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2023年修訂版全文)【附PDF版+word版下載】(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發展慈善事業,弘揚慈善文化,規范慈善活動,保護慈善
民發〔2019〕81號《民政部關于印發新修訂的〈“中華慈善獎”評選表彰辦法〉的通知》第一條 為做好“中華慈善獎”評選表彰工作,鼓勵更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慈善事業,弘揚慈善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的通知》和
民辦函〔2019〕110號《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中華慈善日”標志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為加強慈善宣傳,民政部確定了“中華慈善日”標志(以下簡稱“標志”),制作了標志的宣傳視頻,制定了《“中華慈善日”標志使用管理辦法》?,F就做好標志使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月21日,記者從省慈善總會獲悉,2018年省慈善總會共接收慈善款物8.5億元,發放8.2億元,救助和幫扶困難群眾32萬人次,為助力全省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作出了積極貢獻
閩財稅〔2018〕24號《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福建省民政廳關于2017年度福州開元志業文教慈善基金會等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的公告》
民發〔2018〕142號《民政部關于印發〈公開募捐違法案件管轄規定(試行)〉的通知》第一條 為明確公開募捐違法案件的管轄,及時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維護慈善募捐管理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