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含可待因感冒藥說明書的公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63號:一、所有含可待因感冒藥藥品生產企業均應當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含可待因感冒藥藥品說明書修訂要求(見附件),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于2018年11月5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