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推廣加工貿易料件內銷征稅“自報自繳”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96號:為推進稅收征管改革,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海關總署決定推廣加工貿易料件內銷征稅自主申報、自行繳稅?,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海關總署關于擴大匯總征稅擔保數據電子傳輸銀行范圍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76號:可進行匯總征稅擔保數據電子傳輸的銀行擴大到興業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廣發銀行、農業銀行和杭州銀行。其他事項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70號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適用中智稅收協定利息條款最惠國待遇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7號:智利稅務主管當局與我國稅務主管當局分別于2018年4月16日和2018年6月6日通過換函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智利共和國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以下簡稱“中智稅收協定”)議定書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利息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掛牌儀式在鄭州舉行。標志著原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河南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并。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成立后。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對于完善稅收征管體制、降低征稅成本、減少企業負擔、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瑞典王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議定書生效執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7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柬埔寨王國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及議定書生效執行及相關事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