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發〔2016〕36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廣州市工傷保險費率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一、對《廣州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穗府〔2014〕30號,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四條規定的工傷保險行業分類及基準費率作如下調整。
穗人社規字〔2018〕8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廣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廣州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