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做好2017年度本市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 滬國稅函〔2018〕18號 各區稅務局、市稅務三分局: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 》( 國稅發〔2009〕79號 )的規定,現將本市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公布網上稅務局申報接口規范的通知:河南省網上稅務局公布的申報表接口規范適用的申報表范圍包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申報表,所得稅季度申報表、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消費稅申報表和財務報表等,具體接口規范見附件《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河南網上稅務局申報表接口規范》。
國稅函〔2008〕89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現就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國稅函〔2018〕4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一、QFII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和利息收入,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如果是股息、紅利,則由派發股息、紅利的企業代扣代繳;如果是利息,則由企業在支付或到期支付時代扣代繳。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2017年度關聯申報提醒: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年度內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在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附送《中華人民共和
湖南省地稅局關于暫停企業所得稅月(季)度申報的通知:湖南省地方稅務局擬于2018年4月18日17:30至24:00對企業所得稅月(季)度申報模塊運行維護,屆時湖南地稅系統各辦稅服務廳及網上辦稅服務廳居民企業(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及年度申報(2015)和居民企業(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月(季)度申報(2015)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