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實施〈民用爆炸物品進口審批單〉〈民用爆炸物品出口審批單〉聯網核查的公告》海關總署、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51號:一、自2018年11月1日起,海關總署、工業和信息化部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共同對民用爆炸物品啟動《進口審批單》和《出口審批單》電子數據與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