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41號:第一條 為了維護在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港澳臺居民)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加強社會保險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
醫保發〔2019〕47號《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9〕28號)精神,完善“互聯網+”醫療服
《國家醫療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全文:第一條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國衛醫發〔2018〕16號《關于開展兒童白血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為加大兒童白血病醫療救治及保障工作力度,提高少年兒童健康水平,經國務院同意,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開展兒童白血病救治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診療體系和保障制度,按照自愿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