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國土資規〔2018〕5號《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省管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權限下放審批與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
豫國土資規〔2018〕4號《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采礦權市縣登記發證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豫國土資規〔2018〕2號《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改進管理方式切實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意見》
自然資發〔2018〕16號《自然資源部關于調整〈關于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有關規定的通知》為深入推進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淘汰落后產能,釋放優質產能,改善煤炭供應結構,保持市場供需動態平衡,《國土資源部關于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土資規〔2016〕3號)中“從201
國土資規〔2015〕8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地質公園建設驗收工作的通知》2015年5月10日,《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27號)取消了“國家地質公園規劃審批”。為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決定,加強對地質遺跡保護和地質公園建設的事中和事后監管,現將修訂后的驗收程序和標準規定如下
國土資規〔2018〕1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全面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2018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中發〔2017〕4號,以下簡稱中央4號文件)部署要求,加快構建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耕地保護新格局,建立健全永久基本農田“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