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我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每人每月再漲5元,上調至103元,這也是我省第五次調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全省1512.8萬名老年城鄉居民將獲實惠。
近年來,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取得快速發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參保人數為5082.46萬人,參保率達98.8%,居全國第一位,領取待遇人數1512.8萬人,去年發放城鄉居民養老金共計193.35億元。這次調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是我省自2009年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以來第五次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前四次調高分別是:2011年每人每月調高5元,2014年調高3元,2017年調高2元,2018年調高18元。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河南省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關于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決定2019年繼續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新標準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對象范圍是目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其中,2019年1月1日以后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從開始享受待遇的當月起提高標準。
為做好此次養老金調整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求各級人社部門抓緊做好資金測算、待遇發放工作,在2月份發放到位,力爭春節前開始發放。此外,該廳副廳長李海龍介紹,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標準從100元提高到200元,其他檔次標準不變。同時,貧困人員和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和不低于30元的政府繳費補貼。
為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特別是年輕居民早參保,人社部門建立了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滿15年或累計繳費滿20年后,再每多繳一年,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3元。(記者 逯彥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