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發布稅收違法行為檢舉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2號
按照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決策的要求和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云南省國家稅務局、云南省地方稅務局合并為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以下稱云南省稅務局)。為了保障單位、個人依法檢舉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的權利,維護檢舉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將稅收違法行為檢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和個人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收違法行為需要向省級稅務機關檢舉的,可以采用書信、來訪、電話、互聯網等形式,向云南省稅務局稽查局檢舉。
二、云南省稅務局稽查局辦公地址
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156號,郵政編碼:650031。
三、受理部門及舉報電話
受理部門:云南省稅務局稽查局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
舉報電話:0871-63619110
四、網絡檢舉地址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網站/我要維權/稅收違法行為舉報。(http//:www.yn-n-tax.gov.cn)
五、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0871-12366納稅服務熱線統一接收稅收違法行為電話方式的檢舉。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