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9〕16號)規定,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后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0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并及時告知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提高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的便捷性,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現予發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豫稅發〔2019〕122號《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為規范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對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持續開展“減證便民”的要求,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改善稅收營商環境,稅務總局決定再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同時,對本決定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一批
《稅收票證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版(全文)(2013年2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公布,根據2019年7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規范稅收票證管理工作,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適應稅收信息化發展需要,根據《中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關于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ITS)扣繳客戶端申報密碼在線獲取和重置功能升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