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省級2018年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的通知
環辦水體函〔2018〕8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城管委、水務局),海南省水務廳: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加快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生態環境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的通知》(環辦水體函〔2018〕111號,以下簡稱《通知》),對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開展專項督查。為落實《通知》中關于建立國家與地方人民政府上下結合的工作機制的要求,現將省級2018年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黑臭水體整治的重要意義
整治黑臭水體是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改善城市環境質量的重要舉措。目前,城市黑臭水體整治雖然取得一定進展,但仍存在部分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短板突出、黑臭水體治理治標不治本、整治成效不穩定等問題,治理形勢十分嚴峻。各?。▍^、市)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通知》要求,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以下簡稱省級專項行動),以黑臭水體整治為抓手,推動各地加快補齊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提升城鎮水污染防治水平。
二、認真組織,合理安排
1.組織方式。各省、自治區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要借鑒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經驗,參照國家專項督查模式,對本省、自治區行政區內未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國家專項督查的地級城市進行重點排查,各直轄市及已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國家專項督查的地級市根據國家專項督查情況視情組織。各?。▍^、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排查工作進行細化完善,相關部門要組成專項行動工作組,可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地級城市開展交叉排查。
2.自查工作。省級相關部門要組織被排查城市根據《通知》附件3要求,在2017年自查報告的基礎上編制2018年度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情況自查報告,作為省級專項行動的重要參考。
3.接受舉報。專項行動期間,省級專項行動工作組要在被排查城市主要媒體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和“城市水環境公眾參與”微信公眾號,對專項行動期間公眾舉報的所有與建成區黑臭水體相關信息進行核實。
三、嚴格要求,確保效果
各?。▍^、市)要嚴格依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規定(試行)》《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關于做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效果評估工作的通知》等開展專項行動。其中,組織形式、排查內容及黑臭水體整治成效判定可參照《通知》執行,重點對相關城市上報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進行排查,并對專項行動期間群眾舉報的疑似黑臭水體進行核實。
排查重點內容包括:黑臭水體整治相關制度建立情況、黑臭水體整治實質性措施落實情況、黑臭水體整治成效、企業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達標排放情況、群眾舉報疑似黑臭水體核實情況等內容。排查工作要求見附件1。
排查形成的問題清單,應交由當地人民政府限期整改并向社會公開,實行“拉條掛賬,逐個銷號”方式管理;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整改不到位的組織約談,約談后仍整改不力的納入省級環境保護督察范疇。
各?。▍^、市)排查結果將作為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考核和2019年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的重要參考。原則上請于2018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將排查結果報送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報告編制提綱見附件2),若有特殊情況可來函說明,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將排查結果報送兩部。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郝遠遠、王謙
電話:(010)66556267、66556270
傳真:(010)66556269
郵箱:ssyysc@mep.gov.cn
聯系人:住房城鄉建設部趙曄、牛璋彬
電話:(010)58933160
傳真:(010)58933542
郵箱:hmcs@mohurd.gov.cn
附件:【官網下載】
1.省級專項行動排查工作要求
2.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情況排查報告編制提綱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