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關于啟用新版稅收票證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2號
為貫徹落實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要求,確保各項征繳工作有序開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過渡期有關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8〕68號)的要求,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以下簡稱“貴州省稅務局”)決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啟用新版稅收票證?,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涉及的稅收票證種類
因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而發生式樣變化的稅收票證包括: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稅收收入退還書、稅收完稅證明(表格式)、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稅務代保管資金專用收據、固定金額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1元)、固定金額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5元)、固定金額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10元)、固定金額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20元)、固定金額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50元)、固定金額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100元)、印花稅票銷售憑證(征退憑證)、印花稅票銷售憑證(證明憑證)、資源稅甲種證明、資源稅乙種證明等17種稅收票證。
原貴州省國家稅務局、原貴州省地方稅務局印制的上述票證使用至2018年8月31日,9月1日起正式啟用新版稅收票證。
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印花稅票、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稅收繳款書(出口貨物勞務專用)、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式樣不變繼續使用。
二、新舊稅收票證區別
新版稅收票證較舊版稅收票證的式樣區別:一是刪除了原稅收票證各聯次右上角字號上方的“國”“地”機構標記;二是稅收票證字號中的“國”“地”字統一調整為“稅”字,例如:原貴州省國稅局印制的舊版《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字號為“(***)黔國銀********”,現貴州省稅務局印制的新版《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字號為(***)黔稅銀********”。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