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啟用新的發票監制章和通用普通發票式樣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7號
為做好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后發票管理有關工作,現就啟用湖北省新的發票監制章和通用普通發票式樣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通用普通發票,是指由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監制的通用普通發票。
二、自2018年7月16日起,湖北省啟用新的發票監制章和通用普通發票式樣。
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型,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湖北省稅務局”字樣。
新的發票監制章和通用普通發票式樣見附件。
三、原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監制的普通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
四、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逗笔叶悇站株P于啟用〈湖北省道路客運發票〉的公告》(湖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5號)附件《湖北省道路客運發票》式樣中的發票監制章修改為新的發票監制章;《湖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湖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2號)第三條中的“《湖北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委托代征》”修改為“《湖北通用機打發票(委托代開)》”。
特此公告。
附件:
1.湖北省稅務局發票監制章式樣
2.湖北省稅務局通用普通發票式樣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