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關于秦始皇陵遺產監測平臺建設方案的意見
文物保函〔2018〕791號
陜西省文物局:
你局《關于秦始皇陵遺產監測預警平臺建設方案的請示》(陜文物字〔2018〕24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提出具體意見如下:
一、應梳理秦始皇陵申遺時的相關承諾,以及世界遺產委員會相關決議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相關報告等中對秦始皇陵保護管理的要求,作為設定監測目標和工作內容的重要依據。
二、應組織專業機構對文物本體病害、保護設施安全穩定情況、環境風險因素等做進一步勘察,并開展專題研究,明確各類病害等風險點的具體位置、分布范圍,制作清單及分布圖,重點分析病害等風險發展趨勢及文物影響情況,在此基礎上明確遺產地保護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三、應從科學性、必要性和后期維護等角度,評估傳統監測方式與新型儀器設備監測方式各自的利弊,對已開展的監測工作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總結和評估,明確歷史數據保存、遷移和整合措施,并按照能留則留、能用即用的原則,確定現有軟硬件設備保留使用的標準。
四、應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修改完善秦始皇陵遺產監測預警平臺建設方案,增強監測內容、監測措施和監測手段的針對性與有效性。其中:
(一) 應嚴格控制監測設備的類型和數量,盡可能使用傳統監測手段和現有監測設備,加強人工巡查和設備監測之間的有機結合,細化人工巡查工作表,充分發揮人工巡查的效率。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可少量另行新設監測設備。自然環境監測應充分利用當地環保、自然資源、氣象部門的監測數據,避免重復建設造成浪費。
(二) 應完善本體監測技術手段。對于已明顯被植物嚴重侵擾、存在不穩定問題的封土,應及時采取整治和加固防護措施,不宜采用高靈敏度、高精度裂縫、傾斜監測。同時,應對遺址保護建筑等監測措施和遺產本體監測措施進行必要區分。
(三) 對于擬安裝的遺產本體監測設備,應注意明確其必要性、安放位置、安裝技術要求,相關工作應與遺址本體保護措施相結合。其中,設備選址應避免擾動文物本體,盡可能避免對觀眾參觀一號坑、二號坑、三號坑、文物陳列廳及K9901號陪葬坑等造成負面影響。
(四)應完善建設活動監測手段。建設活動監測不能僅限于檔案記錄,應對遺產區、緩沖區從城鄉規劃、項目立項到開工建設等全過程進行監測,對建設活動合法合規性情況和遺產及環境影響情況進行評估。
(五)應在梳理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礎上,開展預警需求及預警閾值設定專題研究,明確各類監測指標中確需要設置預警值的部分,明確預警分級的必要性和分級依據,并就設定和更新預警閥值設置相關程序、標準和依據。
(六)重新論證、科學評估內部觀光車行駛規范性監測的必要性。如無確實需要,建議將相關運行信息、數據納入管理部門日常工作職責任務,不宜在遺產監測系統中再進行設計或設備投入,避免重復建設造成浪費。
(七)應制定監測數據分析利用方案,明確監測數據收集、分析、研究的方法和思路,并相應調整、完善監測平臺的監測數據分析利用模塊,補充預警指標和應急處置措施要求,增強監測系統對文物保護管理的現實指導作用??煽紤]采取與專業研究機構建立合作關系的方式,協助保護管理機構開展監測數據分析利用工作。
(八)應補充圖紙類監測數據具體采集、制作和錄入方式,并加強與自然資源及國土測繪部門的合作,進一步研究探索將航空影像、衛星影像、小型無人機等新技術手段和年度地理國情監測成果應用于遺產監測的方式,降低監測成本,提升監測效率。
(九) 應進一步明確信息子系統、管理子系統與監測預警子系統的支撐關系、關聯工作機制。應制定監測平臺與安防、消防、防雷系統整合方案,補充新、老監測設備、安防消防防雷設備和監測管理平臺使用和管理維護方案,明確使用頻率和使用規則,明確針對性保養維護措施,盡最大可能延續設備壽命,提高軟硬件設備的使用效率。
(十)應完善方案設計思路,將秦始皇陵遺產保護機構的日常管理、項目管理、展示管理、游客管理等主要業務流程納入監測平臺,提高信息化、精準化水平,實現管理、監測工作有機整合,避免兩層皮。
五、精簡文本內容,補充制定面向保護、管理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的監測工作手冊,并將其確定為監測系統改造項目的成果之一。監測工作手冊應明確監測責任分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監測內容和重點、監測工作流程、監測標準和要求、監測軟件系統和硬件設備管理要求等內容。
六、應補充保護管理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專項培訓方案,并將其確定為監測系統改造項目的內容之一。培訓方案應明確軟件系統和硬件設備全員培訓內容、培訓時長等,確保監測系統改造項目真正落地實施,并融入保護管理機構日常管理工作。
七、應制定分期實施規劃??煽紤]第一期首先完成現有系統整合,在此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深化、完善方案設計,進一步核定前端設備、大屏設備等采集需求。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