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于在全省稅務系統啟用新版稅收業務專用章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2018年第8號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決定在全省稅務系統辦稅服務廳啟用新版稅收業務專用章?,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稅收業務專用章使用范圍
稅收業務專用章是辦稅服務廳辦理即時辦結涉稅業務時,確認資料或出具文書使用的專用公章。其使用范圍包括:
(一)對納稅人申請辦理即辦事項提交的相應資料的確認,如《納稅申報表》《減免稅備案表》等。
(二)對納稅人申請辦理即辦事項需出具文書的,如《稅務事項通知書》等。
(三)依照職責辦理稅務違法行為簡易處罰事項需出具文書的。
納稅人申請辦理的即辦事項涉及第三方的,如:納稅證明等,使用單位行政公章。“XX市(州)進出口稅收業務專用章”繼續使用。
二、稅收業務專用章樣式
稅收業務專用章形狀為圓形,規格為圓周直徑40毫米,上方環邊為稅務機關名稱,字體為三號宋體;下方為“稅收業務專用章”字樣,字體為三號中宋。一個部門需要多枚同樣印章,可在“稅收業務專用章”字樣下方居中小括號內使用阿拉伯數字編號以區別使用部門。
三、稅收業務專用章規格
1.形狀為圓形,尺寸為40×40(mm);
2.邊寬1mm;
3.中間為五角星,高12mm、寬12mm;
4.上方環排稅務機關名稱(字體為三號宋體)文字高為7.5mm,環排角度(夾角)210-220度,字與邊線內側的距離0.5mm;
5.下橫排“稅收業務專用章”(字體為三號中宋)文字字高8mm、字寬3.3mm,延章中心線到下橫排字頂端距離5mm;
6.橫排號碼為阿拉伯數字(字體為Arial),字高2.4mm、字寬1.7mm,延章中心線到下橫排號碼頂端距離10mm,不需編號時可省去此橫排號碼。
四、稅收業務專用章啟用時間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各級稅務機關于掛牌當日啟用新版稅收業務專用章,原稅收業務專用章同時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