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通知
稅總函〔2017〕5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環境的若干意見》(稅總發〔2017〕101號)要求,稅務總局決定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一次性辦結多個涉稅事項?,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省國稅局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變稅收征管方式提高稅收征管效能的指導意見》(稅總發〔2017〕45號)精神,在確保稅收風險可控的基礎上,依托網上辦稅服務廳,實現新辦納稅人法定義務事項和首次領用發票相關辦稅事項一并辦理,建立集中處理涉稅事項的“套餐式”服務模式。
二、“套餐式”服務內容
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一般應包括以下10個涉稅事項:網上辦稅服務廳開戶、登記信息確認、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納稅人存款賬戶賬號報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實名辦稅、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初始發行、發票領用。
省國稅局在防范發票虛開、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應當對享受“套餐式”服務的新辦納稅人范圍,以及增值稅發票供票數量和開票限額、實名辦稅等事項作出具體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授權劃繳稅款協議和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網上購買等事項納入“套餐式”服務范圍。
三、“套餐式”服務流程
新辦納稅人可在網上辦稅服務廳提交“套餐式”服務事項申請;稅務機關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辦理,并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反饋辦理情況;納稅人依據反饋情況到辦稅服務廳,領取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發票等辦理結果。
省國稅局應當根據上述業務描述科學設計“套餐式”服務工作流程(參考流程見附件)。
四、“套餐式”服務推行時間
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工作采取分批、有序推進的方式實現。
(一)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山東、重慶于2018年2月底前推行。
(二)河北、山西、河南、廣東、甘肅、深圳于2018年4月底前推行。
(三)其余單位(不包括新疆、青海、西藏)2018年6月底前推行。
(四)新疆、青海、西藏國稅局2018年9月底前推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是稅務系統落實商事制度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推動雙創的新舉措,是實現辦稅“零門檻”先手棋。各地稅務機關要轉變觀念,充分認識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重要意義,把多次填表、多個流程、多次跑路轉化為一次填表、一次流轉、一次跑路,確保新辦納稅人開業辦稅無障礙。
(二)加強組織領導。省國稅局要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推行時間節點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發布推行公告,確保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舉措全面落地。
(三)建立防控機制。各地稅務機關要正確處理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與稅收風險防范的關系,合理確定推行“套餐式”服務新辦納稅人的行業、規模和種類,科學核定發票版面和供應限量。根據“套餐式”服務流程建立與之相配套的內控工作機制,實現風險可控。
附件: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業務流程(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12月28日
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業務流程(參考)
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線上主要業務處理流程如下:
工商部門在三證合一系統錄入納稅人登記信息——外部信息交換平臺獲取登記信息——核心征管系統將登記信息寫入登記庫——網上辦稅系統納稅人開戶——網上辦稅系統納稅人填寫申請表單——網上辦稅系統稅務端集中處理——核心征管系統將相關業務信息寫入數據庫——網上辦稅系統生成業務辦理結果的消息提醒。
一、網上辦稅服務廳納稅人端申請流程
根據各項業務需填報的信息,減并整合后制作新的電子綜合申請表單,納稅人在網上辦稅系統中登錄后根據提示完成各項信息的填報并提交。待稅務機關處理后,納稅人根據稅務機關反饋的信息打印簽訂授權劃繳稅款協議,并前往稅務機關取件。具體流程如下:
納稅人登錄網上辦稅系統簽訂使用協議——推送網上辦稅系統簡介及密碼修改通知——推送基礎信息確認表,確認并完善補錄信息、三類人員信息——推送銀行賬戶報告表、財務會計制度報告表,完成備案事項填報——推送提示選擇表,詢問納稅人是否需要一般納稅人登記——推送票種申請表(或行政許可申請表)并附加稅控設備領用方式提示,完成信息確認并提交。納稅人填寫結束后提示3日后登錄網上辦稅系統下載打印授權劃繳稅款協議——納稅人下載打印授權劃繳稅款協議,自行前往銀行辦結——納稅人收到稅務機關辦理結果的消息提醒后,攜帶相關資料前往辦稅服務廳進行實名制信息采集及資料領取。
二、網上辦稅服務廳稅務端處理流程
稅務端系統根據納稅人申請形成電子待辦任務清單,稅務端分為綜合處理、稅控發行、綜合出件三個環節,每個環節的稅務人員完成待辦任務并依次流轉,完成全部環節和待辦任務后,系統自動推送通知至納稅人網上辦稅系統的消息中心,通知納稅人取件。具體流程如下:
稅務端接收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申請——完成相關涉稅事項辦理,并將相關信息寫入核心征管系統——系統自動生成授權劃繳稅款協議書,推送至網上辦稅系統納稅人端,待納稅人辦理完成后自動將信息寫入核心征管系統——系統將結果推送至發行崗、發售崗、資料整合崗,相應崗位人員分工完成工作,實現稅務文書一鍵打印 ——系統將業務辦理完成的通知推送給網上辦稅系統納稅人端,提醒納稅人攜帶相關資料前往辦稅服務廳——為納稅人辦理實名制信息采集,將文書資料、發行好的稅控設備、發票等統一交給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