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部分表證單書效力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安排,2018年6月15日,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和河南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并成立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對外執法和服務。下一步市、縣級稅務機構將逐步分級完成機構掛牌等事宜。在此過渡期間,以下供納稅人使用或向納稅人出具的表證單書(見附件)仍保留“國稅”“地稅”字樣,但其效力不受影響。待機構掛牌到位后,將對此類表證單書統一調整。
特此通告。
附件:省局掛牌后含“國稅”、“地稅”字樣仍繼續有效的20份表證單書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