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啟用新版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通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要求,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經紀機構和拍賣企業應當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用票單位可于3月19日起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新版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2、領取新版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時,應交驗已開具發票,繳銷結存空白發票(預留4月1日前所需使用發票),4月底前交驗、繳銷已使用過的及結存的全部舊版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3、新版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2018年4月1日起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4月1日前不得開具。
4、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對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信息進行查驗。
大連市國稅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