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國家稅務局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沈撫新區國稅地稅征管范圍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沈撫新區建設的有關精神,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編辦分別批準成立了遼寧省沈撫新區國家稅務局、遼寧省地方稅務局沈撫新區分局,負責沈撫新區轄區稅收征管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開展工作。為便于廣大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為保證稅收征管范圍調整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稅收征管范圍劃分遵循屬地管理與屬人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分級負責,統一征管。
二、征管范圍
根據省政府規劃,沈撫新區總規劃面積171平方公里,其中撫順轄區102平方公里,沈陽轄區69平方公里。具體為:
(一)原沈陽市渾南區汪家街道:汪家南村、汪家北村、大甸子村、小甸子村、上伯官村、下伯官村、大深井子、小深井子、三家子、豐樂、干河子11個村。
(二)原沈陽市渾南區深井子街道:深井子村、康紅村、雙樹子村、民家村、大臺村、西靠山村、國公寨村、龍紅村8個村。
(三)原撫順沈撫新城李石經濟區:李漢、李朝、四漢、劉漢、劉朝、河夾心、大瓦、小瓦、小瓦朝、東臺漢、東臺朝、大南、三家子村、三漢、三朝、北厚、田屯、河東、青臺子19個村。
(四)原撫順沈撫新城拉古經濟區:拉古村、鴿子村、趙家村、柳條村、劉山村、西六家子村6個村。
三、國稅事項
2018年1月1日至2月28日為沈撫新區國家稅務局涉稅事項辦理過渡期。在此期間,沈撫新區規劃內的納稅人所有涉稅業務,需要到原主管稅務機關辦公地點辦理。
(一)稅務登記事項。2018年1月2日至1月7日為納稅人辦理稅控設備發行、簽訂稅庫銀四方(三方)協議業務時間。
(二)申報征收事項。沈撫新區規劃內的納稅人2018年1月申報期為2018年1月8日至1月28日(其中營改增納稅人必須于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納稅申報)。
(三)發票管理事項
1.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含卷式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等發票的納稅人,2018年1月2日至1月7日到稅務機關辦理設備發行,在辦理發行業務前不能開具發票。
2.使用通用機打發票、通用定額發票、企業冠名發票等發票的納稅人在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7日期間不能申請領購及驗舊發票,2018年1月8日后恢復申請領用及驗舊發票;為保證納稅人正常開具發票,請納稅人根據業務量于2017年12月28日前申請領購足量發票。
(四)停辦涉稅事項期間。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7日期間,其他涉稅事項在實體辦稅服務廳、網上辦稅服務廳均不予受理。
(五)2018年3月1日起,沈撫新區規劃內的納稅人所有涉稅業務,需要到沈撫新區國稅地稅聯合辦稅服務廳辦理。
四、地稅事項
2018年1月1日至2月28日為遼寧省地方稅務局沈撫新區分局涉稅事項辦理過渡期。在此期間,沈撫新區規劃內的納稅人所有涉稅業務,需要到原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公地點辦理。
(一)稅務登記事項
1.請沈撫新區規劃內的納稅人于2018年1月8日起,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到原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等遷移手續。本次調整所涉及納稅人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保持不變。
2.沈撫新區規劃內的納稅人需要重新簽訂稅庫銀三方協議。
3.鑒于沈撫新區暫未建立房產交易中心,本著方便納稅人的原則,沈撫新區內沈陽區域增量房及土地的承受方、存量房的交易雙方繳納相關稅費由沈陽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房地產一體化渾南辦稅服務廳(渾南新區銀卡東路6號)征收;沈撫新區內撫順區域增量房及土地的承受方、存量房的交易雙方繳納相關稅費由撫順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撫順經濟開發區分中心房地產一體化窗口(億豐中心:撫順市望花區沈撫大道與杏壇街交匯處)征收。
(二)申報征收事項
沈撫新區規劃內的納稅人2018年1月稅款申報期(不含費)為2018年1月8日至1月28日。2018年1月1日至1月7日期間,涉稅事項在實體辦稅服務廳、網上辦稅服務廳均不予受理。
(三)2018年3月1日起,沈撫新區規劃內的納稅人所有涉稅業務,需要到沈撫新區國稅地稅聯合辦稅服務廳辦理。
五、注意事項
納稅人不按公告要求時限辦理涉稅事項,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六、辦公地點及聯系電話
沈撫新區國稅地稅聯合辦稅服務廳
地址:撫順市經濟開發區芳庭街7號(撫順銀行總部東側)。
聯系電話:國稅024-53950088地稅024-53950091
特此公告。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