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南京市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的通告
寧工商注〔2015〕4號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的要求,南京市自2015年10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
本次“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包括全市范圍內的各類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含分支機構,以下統稱“企業”)。個體工商戶暫不納入本次實施范圍。
二、實施內容
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辦理企業登記采取“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原由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企業登記機關)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具體要求如下:
1.辦理企業設立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份申請表格,提交一套申請材料,不再需要分別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申請材料。
2.企業登記機關在辦理企業設立、變更登記時,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并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已設立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或申請換照時,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交回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應提交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聲明。企業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后,原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自然失效。
3.企業辦理相關登記所需登記申請文書和提交材料規范,可于10月1日后登錄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www.njgs.gov.cn)下載,也可在全市各政務服務中心企業登記綜合窗口領取。企業設立和變更換照均無須交費。
三、其他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為改革過渡期。在過渡期內,企業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相關稅務登記按照原有法律制度執行;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證照不再有效。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南京市國家稅務局
南京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