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房產交易稅收業務全市通辦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紹興市政務服務同城通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紹政辦發明電〔2017〕61號)精神,進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全市廣大納稅人就近辦理房產交易稅收業務,紹興市地方稅務局決定依托信息系統,打破地域限制,在紹興市范圍內開展個人房產交易稅收業務全市通辦?,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個人房產交易稅收業務全市通辦是指個人納稅人可以不受房產所在地和主管地稅機關限制,在紹興市范圍內自主就近選擇具備通辦職能的辦稅服務廳(名單見附件)辦理房產交易稅收業務。
二、納稅人向受理辦稅服務廳提交相應資料,并對報送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三、納稅人對計稅價格有爭議或者后續發生退稅的,應向房產屬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
四、納稅人在辦理個人房產交易稅收業全市通辦過程中遇到困難或者疑問,可現場咨詢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或者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五、本公告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紹興市地方稅務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