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實施細則》的通知
湘經信投資〔2017〕616號
各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經信委(局)、財政局:
為促進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根據《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試行辦法》,我們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實施細則》?,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湖南省財政廳
2017年9月4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企業加快技術改造,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根據《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資金(以下簡稱“獎補資金”)是根據《試行辦法》規定,由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對實施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體稅種(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下同)稅收有增量的,給予事后獎勵性補助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是指依托現有企業,從市場需求出發,圍繞提高經濟效益、改進產品質量、增加花色品種、促進產品升級換代、提升信息化水平、擴大出口、降低成本、節約能耗、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勞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國內外先進的、適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對現有設施、生產工藝條件及輔助設施進行的改造,包括改建、擴建和搬遷改造。
第二章 項目完工評價
第四條 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選擇第三方機構,并委托其開展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評價費用由各級財政分別承擔,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由委托方支付給第三方機構。
第五條 第三方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組織機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
(三)具備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資質,以及良好的業績和信譽。
(四)具備開展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所必要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五)最近三年承接財政審計、績效評價或企業投資、財務審計等方面項目不少于5項。
(六)最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執業行為合法合規,未受到行政處罰和未有不良記錄。
(七)履行職責所必須具備的其他資質和能力。
第六條 第三方機構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所委托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項目投資情況核定。
(二)現場核查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真實情況和完工情況,檢查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和真實性。
(三)出具評價報告,包含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情況及項目實際投資金額等。
(四)審核與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有關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遵循以下程序:
(一)企業向所在地市州或者財政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提出項目完工評價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包括:
1.《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申請表》(附件1);
2.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核準或審批)批復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如與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則可不提供);
5.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發票復印件、實際投資金額證明材料;
6.企業出具信用承諾,對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7.其他有關材料。
企業提出項目完工評價申請的時間,不得遲于項目完工年度下一年的1月31日。
(二)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受理企業提出的項目完工評價申請并對企業和項目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項目是否具有備案(核準或審批)文件;
2.項目是否是技術改造項目;
3.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固定資產投資額是否在500萬元以上(含);
5.項目完工日期是否符合規定;
6.企業是否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會同同級統計部門審查核實)。
(三)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擇第三方機構,將初步審查通過的項目委托給第三方機構開展項目完工評價(委托評價函格式可參考附件2)。
(四)第三方機構受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委托開展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項目完工評價以備案(核準或審批)文件為依據,完工評價包括: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開工與完工時間、項目投資額、固定資產投資額、現場核查情況等。
(五)第三方機構完成項目完工評價后應形成項目“通過完工評價”或“不通過完工評價”的結論,并編制《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報告》(評價報告格式見附件3)。
(六)第三方機構將《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報告》及項目完工評價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給委托機關,并向被評價項目單位出具《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報告》。
第八條 企業對第三方機構完工評價有異議的,可向委托機關提出申訴。委托機關要及時受理,并予以核查,對確實存在問題的項目完工評價要及時予以糾正,對第三方機構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項目完工評價費用由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最低不少于50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
第十條 第三方機構參加完工評價的相關人員,應嚴格遵守企業的保密要求,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轉讓完工評價過程中知悉的項目單位商業和技術秘密。
第十一條 第三方機構開展完工評價工作應做到客觀公正、合法合規。若在完工評價過程中出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影響評價結果的行為,由委托機關負責查處,一經查實取消完工評價意見,取消其作為技術改造項目稅收增量獎補工作的第三方機構資格,并向社會公開通報違規違法情況。若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章 獎補資金申報
第十二條 每年第一季度,省經信委會同省財政廳下發申報上年度獎補資金的通知。申報通知同時在省經信委、省財政廳門戶網站或相關媒體上公開。
第十三條 申報獎補資金的企業需具備《試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技術改造項目經過第三方機構的完工評價,評價結論為“通過完工評價”。項目完工時間(以第三方機構認定的日期為準)符合獎補政策規定。
(二)技術改造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以第三方機構核定的數額為準)達到500萬元以上(含)。
(三)企業主體稅種稅收與上年同比有增長(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可以單獨核算),且增長額度達到10萬元以上(含)。
第十四條 獎補資金按以下程序申報:
(一)企業申報。根據申報通知要求,企業向所在地縣級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包括:
1.《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資金申請表》(附件4);
2.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報告;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如與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則可不提供);
5.企業納稅情況證明材料;
6.《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申明》(附件5),對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7.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
(二)縣(市、區)審核。
1.縣級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統計、國稅、地稅部門對企業申報情況進行審核,填寫《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資金審核表》(附件6)。
2.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申報項目是否為技術改造項目、是否符合產業政策和支持方向、是否經第三方機構進行完工評價、項目完工時間和固定資產投資額是否符合申報要求。
3.國稅、地稅部門審核確認企業主體稅種稅收增量。
4.統計部門審核確認企業是否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投資是否入統。
(三)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申報。
1.財政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統計、國稅、地稅部門聯合行文直接向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申報。
2.非財政省直管縣(市、區)向市州經濟和信息化、財政部門申報。市州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統計、國稅、地稅部門對縣(市、區)申報項目共同審核后,在縣(市、區)上報的《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資金審核表》上出具審核意見,并聯合行文向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申報。
3.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統計、國稅、地稅部門負責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審核把關。
第四章 獎補資金審核和資金計劃下達
第十五條 省經信委對市州、財政省直管縣市上報項目進行匯總和初審。初審包括:申報單位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報送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格式是否清楚、規范,申報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等。
第十六條 初審合格的項目,由省經信委會同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進行復核,擬定獎補方案,并在省經信委和省財政廳門戶網站或相關媒體上公示5個工作日。
第十七條 公示后無異議的獎補方案,由省經信委牽頭會同省財政廳聯合報請省政府審批。
第十八條 獎補方案經省政府批準后,省財政廳會同省經信委下達獎補資金,并將獎補資金安排情況在省財政廳、省經信委門戶網站或相關媒體上公開。
第五章 獎補資金計算標準
第十九條 獎補政策范圍包括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內完工的技術改造項目。
第二十條 2017年完成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項目完工日期以第三方機構認定的日期為準),2017年、2018年、2019年的企業主體稅種稅收環比有增量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可以單獨核算),可分別于2018年、2019年、2020年申請上年度獎補資金。2018年完成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2018年、2019年、2020年的企業主體稅種稅收環比有增量的,可分別于2019年、2020年、2021年申請上年度獎補資金。
第二十一條 獎補資金計算標準。
(一)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當年起3年內,按照與上年主體稅種同比增量省級分成部分的50%計算。
(二)企業獲得獎補資金額度=企業增值稅增量×省級分成比例×50%+企業所得稅增量×省級分成比例×50%。若企業增值稅或者企業所得稅只有一項有增量,則只按照有增量的稅種計算獎補資金;若企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均有增量的,則按照兩項稅種同時計算獎補資金。
(三)企業三年累計獲得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四)同一企業同一年度,有多個符合條件的已完工項目,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可累加核算。
(五)同一企業在2017年、2018年均有完工項目的, 2018年、2019年獎補重疊期內,在企業當年可獲獎補資金總額(即主體稅種同比增量省級分成部分的50%)控制下,按照先2017年項目、后2018年項目的順序依次計算獎補資金。
(六)特別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或關鍵技術改造項目獎補,省政府另行專題研究。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獎補政策實施年限到期自動終止。
附件:【點擊下載】
1.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申請表
2.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委托函
3.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報告
4.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資金申請表
5.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申明
6.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資金審核表
7.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