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提交2017年度年度報告的公告
根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4號)的規定,我省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2017年度提交年度報告工作于2018年3月1日開始,于2018年6月30日結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提交年度報告時間。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提交年度報告起止時間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二、提交年度報告范圍。凡在2017年12月31日(含31日)前,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含港、澳、臺地區企業)應提交2017年年度報告。
三、提交年度報告方式。
(一)登陸: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提交年度報告登陸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scaic.gov.cn)網上年報,進入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網上年報欄目,輸入本代表機構的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代表機構名稱和登陸密碼登陸進入填報。
(二)填報:按照提示填報年度報告,并將審計報告、許可文件上傳。
(三)報送:通過預審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陸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網下載《年度報告書》,將打印好的《年度報告書》、《審計報告》(原件)、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上一年度的業務報告、主體資格公證文書、審批文件(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帶到成都市玉沙路118號501辦公室提交年度報告。
四、逾期未提交2017年年度報告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我局將依法進行查處,并將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