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調整暨實施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工作的通知
蘇府辦〔2017〕342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實施辦法》的通知(蘇政發〔2008〕26號)、《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地稅局關于蘇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調整方案的批復》(蘇財稅〔2017〕27號)、《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地稅局關于同意蘇州工業園區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的批復》(蘇財稅〔2017〕48號)、《省政府關于同意蘇州市實施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批復》(蘇政復〔2017〕45號)文件精神,經核準,現將我市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調整和實施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工作明確如下:
一、稅額標準
(一)蘇州市區范圍內各等級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大城市一等18元/平方米,大城市二等16元/平方米,大城市三等14元/平方米,大城市四等10元/平方米,大城市五等6元/平方米,大城市六等5元/平方米,大城市七等4元/平方米,大城市八等2.5元/平方米。
(二)常熟市、張家港市、昆山市、太倉市各等級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中等城市一等14元/平方米,中等城市二等10元/平方米,中等城市三等6元/平方米,中等城市四等5元/平方米,中等城市五等4元/平方米,中等城市六等2.5元/平方米。
二、土地等級范圍劃分
土地等級范圍劃分綜合了區域調整、經濟發展程度等因素,蘇州市區和常熟市、張家港市、昆山市、太倉市土地等級范圍劃分方案詳見附件1。
三、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
為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以“畝均效益”為標尺,我市對工業企業實施分類調檔的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加大對地方貢獻大、發展前景好、符合轉型升級導向工業企業的扶持力度,引導企業合理使用土地,促進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調整后的稅額標準作為實施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分類調檔的基礎。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實施方案詳見附件2。
上述各等級土地范圍及稅額標準、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蛾P于蘇州市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蘇府[2006]166號)同時廢止。
附件:【點擊下載】
1.蘇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范圍及稅額標準表
2.蘇州市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實施方案(試行)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