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公告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
為方便新辦納稅人申請辦理相關涉稅事宜,提高辦稅效率,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環境的若干意見》(稅總發〔2017〕101號)要求,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決定依托電子稅務局,全面推行新辦納稅人一次性辦結多個涉稅事項的“套餐式”服務?,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套餐式”服務的涵義
“套餐式”服務是將新辦納稅人法定義務辦理事項和首次領用發票前需辦理事項相結合,把稅務機關需要多崗位流轉、跨系統操作的多個關聯事項整合歸并成為業務集成套餐,實現納稅人自由組合、自主定制,稅務機關“訂單式”處理的服務模式。
“套餐式”服務將信息多次采集變為一次采集、多表填報變為一次填報、多次重復報送資料變為一次報送共享、多次辦理變為一次集中受理處理,將有效解決新辦納稅人多次往返稅務機關、多窗口排隊辦稅等問題,切實減輕征納雙方的辦稅負擔,提升新辦納稅人辦稅體驗感。
二、“套餐式”服務的服務對象
新辦納稅人(除申請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外)。
三、“套餐式”服務的服務內容
“套餐式”服務共包括11個涉稅事項:登記信息確認、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稅(費)種認定、票種核定、稅務行政許可、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申請、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初始發行申請、發票領用、國地稅委托繳稅協議書(TIPS)辦理。
四、“套餐式”服務的辦理流程
納稅人可根據需要在電子稅務局選用新辦納稅人綜合套餐,依據辦稅目標在線填具系統智能顯示的綜合申請表,涉稅領購發票的系統智能推薦最高開票限額和數量。辦理路徑:〔電子稅務局〕—〔綠色通道〕—〔新辦納稅人綜合套餐〕。辦理流程概述:用戶須知確認→辦稅目標選擇→申請表單填具→委托繳稅協議書(TIPS)辦理→綜合申請→手工補償驗證→辦理進度查詢→實物上門領?。▽嵨镟]寄配送)。
(一)新辦納稅人在工商部門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相關登記信息導入稅務核心征管系統后,電子稅務局自動生成納稅人賬戶和密碼,并發送相應短信及時通知納稅人可登陸電子稅務局申請辦理各類涉稅業務。
(二)納稅人登錄浙江國稅電子稅務局點擊“新辦納稅人綜合套餐”,根據自身業務辦理需求,對用戶須知的內容進行確認。
(三)納稅人依據實際經營需要,對申請的資格類型(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購票類型(不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分別進行勾選,系統根據納稅人選擇的辦稅目標自動顯示需要填具的綜合申請表,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辦理CA簽章,最后提交綜合申請。納稅人申請辦理的事項涉及發票申領業務時,系統按預設的規則監控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和數量。
(四)如納稅人選擇的銀行未開通網上電子協議驗證功能,納稅人需下載打印紙質協議書至開戶行營業網點柜臺辦理驗證后,再登陸電子稅務局進行手工驗證委托繳稅協議書。
(五)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受理通過之后,納稅人可在“辦稅進度”中查詢并打印有關文書。
(六)稅務機關將各事項辦理的文書通過電子稅務局的消息中心反饋給納稅人,納稅人根據稅務機關的通知辦理實名信息采集、稅控設備發行和發票領用等事宜。
電子稅務局納稅人端具體操作可參見《浙江國稅電子稅務局培訓教材系列(新辦納稅人綜合套餐)》,下載路徑:〔浙江國稅電子稅務局〕—〔下載中心〕。后續將根據電子稅務局升級優化情況,不定期更新。
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未盡事宜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