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水電建設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
環辦〔201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要“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突出強調了做好生態保護工作對于水電可持續發展的極端重要性,是我國今后一段時期做好水電開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指導性文件。為切實做好水電開發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現水電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就進一步加強水電建設環境保護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水電開發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積極發展水電要在“生態優先、統籌考慮、適度開發、確保底線”的原則指導下,全面落實水電開發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堅持生態優先,就是要在決策過程中牢固樹立生態優化開發的理念,在制定開發規劃時同步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在執行過程中切實落實生態保護措施。
堅持統籌考慮,就是要統籌考慮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統籌考慮干支流、上下游的水電開發與生態保護問題,統籌考慮單個電站的環境影響和流域水電開發的累積影響。
堅持適度開發,就是要把握好流域水電開發的強度、尺度和速度,要為重要保護物種保留充足和必要的棲息環境。
堅持確保底線,就是要堅持法律政策的底線,禁止開發法律法規明確保護的區域;堅持公眾環境權益的底線,確保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獲益權;堅持流域生態系統健康的底線,維護河流生態系統功能的基本完整和穩定。
二、做好流域水電開發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要結合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和生態功能區劃,合理確定水電規劃的梯級布局。對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地區,可進行重點開發;對條件復雜、環境敏感的河流或河段,要考慮現階段減緩不利環境影響的技術和能力,慎重開發;對部分生態脆弱地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要根據功能定位,實行限制開發;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及其他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地區,原則上禁止開發水電資源。
流域水電開發規劃必須依法開展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并作為流域水電開發規劃決策的依據;已經批準的水電開發規劃在修訂或開發規模、布局、方式、時序等方面進行重大調整的,應當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已實施的有重大環境影響的水電規劃,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對水電開發歷史較早,未開展水電開發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流域,應及時組織開展流域水電開發的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研究。
要發揮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對流域水電開發的指導作用,強化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聯動。受理、審批水電項目“三通一平”工程和水電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必須有發展改革部門同意水電建設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意見、流域水電開發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意見或流域水電開發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研究成果支持。
三、完善水電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要規范水電項目“三通一平”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水電項目籌建及準備期相關工程應作為一個整體項目納入“三通一平”工程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水生生態保護的相關措施應列為水電項目籌建及準備期工作內容;圍堰工程(包括分期圍堰)和河床內導流工程作為主體工程內容,不納入“三通一平”工程范圍。在水電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要有“三通一平”工程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內容。
水電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要重點論證和落實生態流量、水溫恢復、魚類保護、陸生珍稀動植物保護等措施,明確流域生態保護對策措施的設計、建設、運行以及生態調度工作要求。要重視并做好移民安置的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業主和地方政府的相關責任。要維護群眾環境權益,完善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機制。要加強小水電資源開發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防止不合理開發活動造成生態破壞,切實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四、加強水電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監管
要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強化環境保護“三同時”的監督檢查,督促水電建設項目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和投資。要監督項目業主同步開展環境保護總體設計、招標設計、技術施工設計并進行專項審查,加強對環境保護設計成果的管理;督促項目業主制定環境監理計劃,開展“三通一平”工程和主體工程環境監理。要將環境監理報告作為批準試運行和環境保護驗收的重要依據。
嚴把試運行和環境保護驗收關。要開展“三通一平”工程環境保護驗收,水庫下閘蓄水前應完成蓄水階段環境保護驗收,工程竣工后必須按規定程序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對主要環境保護措施未落實的水電項目,禁止投入試運行;在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并通過驗收后,項目方能正式投入運行。對環境影響較大的水電建設項目運行3至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
五、深入開展水電開發環境管理的制度建設和基礎研究
要完善水電開發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長效機制,加快制定水電開發環境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研究和建立“綠色水電”指標體系和認證制度。推進流域性的水電開發生態環境保護機構和環境管理制度建設,組織有關單位開展流域生態基礎調查和長期跟蹤監測,逐步構建流域生態監測體系和流域生態環境數據庫。
要開展流域水電開發環境保護關鍵技術研究,積極開展“干流和支流開發與保護”生態補償試點。進一步開展高寒地區生態影響和恢復措施、珍稀特有魚類人工馴養繁殖、導魚過魚設施、河流與水庫生境修復等研究。建立健全流域水電開發環境保護統籌機制,優化梯級電站生態調度。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高度重視并切實解決制約水電健康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加強水電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強化水電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監管,加大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水電建設環境保護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促進水電開發的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