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將澳門納入保險資金境外可投資地區的通知
銀保監發〔2019〕48號
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為規范保險資金境外投資行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根據《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澳門納入保險資金境外可投資的地區,具體投資品種應當符合《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及實施細則有關要求。
二、保險機構應當嚴格遵守境內及澳門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監管要求,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投資活動。
三、保險機構應當嚴格執行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相關規定,建立健全相關投資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提升境外投資能力,加強投資管理,防范投資風險。
四、保險機構應當按照監管規定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報送相關投資信息。
中國銀保監會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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