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
黑惡勢力是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毒瘤,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頑疾,必須堅決依法予以打擊。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有關規定,現就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是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為非作惡的,將依法從嚴懲處。對于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將堅決依法依紀查處,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二、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盡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后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窩藏、包庇黑惡勢力犯罪人員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黑惡勢力犯罪人員到案后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并經查證屬實,以及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并經查證屬實,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積極配合偵查、起訴、審判工作,在查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結構和組織者、領導者的地位作用,組織實施的重大犯罪事實,追繳、沒收贓款贓物,打擊“保護傘”等方面提供重要線索和證據,經查證屬實的,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全國政法戰線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推動各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從嚴懲治,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重拳出擊,偵辦一批群眾深惡痛絕的涉黑涉惡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惡重點地區,懲治一批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分子,確保在春節前后取得積極成效,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奠定堅實基礎,不斷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黑涉惡犯罪和“村霸”等突出問題,對在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予以獎勵。政法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
全國掃黑除惡舉報網站:www.12389.gov.cn;舉報信箱:北京市郵政19001號信箱;舉報電話:010-12389。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18年2月2日